課程2 – 持續進修中心

簡介

課程獲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HKMAAL)及香港政府資歷架構(第三級)認可,成功修畢學員可向政府持續進修基金申請發還最多八成學費,亦可憑證書向HKMAAL申請調解員考核試。 教學內容以系統化及各種案例示範,協助學員掌握專業調解的技巧及知識,完成課程學員修畢課程已能了解掌握一般爭議之調解處理方法。學員更可獲推薦申領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之國家認可調解員證書,於國內從事有關工作。

內容

調解導論、概念及模式
調解、訴訟、仲裁的分別
聆聽及提問技巧
談判技巧與現實測試
調解方案及案例實習
合約法律常識
調解協議書及諒解備忘
課程考核

資料

證書

學員成功修畢課程,出席率達80%或以上及通過評核者,可獲香港青年協會頒發證書,並獲「持續進修基金」發還學費資助(只適用於已申請者)。 學員取得青協證書,及出席率達100%,可自費報考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調評會)統籌的資歷評核。考生成功通過考核後,可申請成為調評會「綜合調解員」。 學員成功修畢課程,出席率達100%及通過評核者,可獲推薦申領國家教育部轄下中國成人教育協會企業教育專業委員會《國家調解員》職業能力合格證書。

備註

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課程編號:21K085862
課程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認可為資歷架構第三級。
資歷名冊登記號碼:15/003043/L3
登記有效期:01/10/2015至30/09/2017
本課程為「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合資格課程。

導師

陸庭華 先生 (Denys Look)

點擊頭像查閱導師專訪


從事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工作近三十年,處理銀行及各大企業的應收賬款談判和商業糾紛有豐富經驗。現任香港調解聯盟會長、香港商業調解中心高級顧問、深圳民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十多年前考取和解員資格後,積極參與調解工作,擅長處理商業糾紛調解和制定專業評核標準。除調解培訓外,陸庭華更為香港和內地的著名大學、培訓機構、政府組織、上市公司和各大機構提供信用管理、溝通技巧、人際關係、客戶關係、衝突處理、談判技巧、九型人格和NPL(身心語言程式學授證導師)課程,並接受大量文字媒體及電台訪問。

合辦機構

香港伸展運動學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