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 – 持續進修中心
第81屆 “確認開班”
日期 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2月15日,逢星期六,共7課(2月1日不用上課)
時間 上午11時至下午6時(一小時午膳)
第82屆
日期 2025年3月3日至4月17日,逢星期一及四,共14課
時間 晚上7時至10時
課時 43小時
地點 銅鑼灣公理堂大樓21-23樓 Map
收費 $13,000(分兩期繳付,每期$6,500)

對象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或 同等資歷;或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或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及格、具五年或以上工作經驗及通過語文能力測試

學員必須於開課日前遞交「個人資料聲明」<按此下載>及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本中心保留取消其報名資格的權利。
被取消資格報名者的學費,將不獲退還。

簡介

調解的宗旨在於充分理解雙方的利益和需求,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以實現雙贏局面。課程將有系統地教授調解員的基本概念與知識,並透過各種案例示範,協助學員掌握專業調解的技巧與實務經驗、與他人建立共識和協商的溝通技巧及衝突管理策略。完成課程後,學員將能掌握一般爭議之調解方法及實際程序,以應對各種職場或商業糾紛。課程獲得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HKMAAL)及香港政府資歷架構(第三級)認可。成功修畢的學員可向HKMAAL申請成為認可「綜合調解員」。

內容

  • 調解綜觀
  • 調解應用及模式
  • 調解概念、模式及程式
  • 調解員的角色、功能及質素
  • 溝通及發問技巧
  • 問題促進及積極聆聽
  • 重塑技巧
  • 充權及協商技巧
  • 僵局處理、促進共識技巧
  • 合約概念
  • 撰寫調解協議書
  • 調解策略
  • 調解員守則
  • 證書

    • 學員成功修畢課程,出席率達80%或以上及經評核合格,可獲頒發香港青年協會證書,並獲「持續進修基金」發還學費資助(只適用於已申請者)。
    • 學員成功修畢課程,出席率達100%及經評核合格,可自費報考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調評會)統籌的資歷評核。考生成功通過考核後,可申請成為調評會「綜合調解員」。詳情請按此
    • 畢業學員可自費($1,600)申請由英國資歷頒證機構TQUK頒發的認可證書:Certificate in Mediation (Level 3)。課程並不屬於英國資歷架構(RQF)認可課程。<證書樣本>

    資歷架構

    本課程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為資歷架構第三級。
    資歷名冊登記號碼:15/003043/L3
    登記有效期:01/10/2015 至 30/09/2026

    持續進修基金

    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課程編號:39C120964
    院校編號:781 香港青年協會持續進修中心

    導師

    陸庭華 先生 (Denys Look)


    超過15年調解培訓經驗,並曾處理過百宗不同類型的調解個案。從事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工作三十多年,處理銀行、各大企業和上市公司間的商業糾紛和談判有豐富經驗。現任香港調解聯盟及香港調解專業僱員總會會長,及國內不同調解組織和法院的調解員。2003年考取調解員資格後,積極參與調解發展工作,為不同培訓機構設計調解課程和制定專業考評標準。更為香港和內地著名大學、培訓機構、政府組織、各大企業和上市公司提供信用風險管理、衝突處理、商業談判、人際和客戶關係等高效溝通技巧培訓,並接受大量文字媒體、電台及電視訪問。

    關於「調解員」
    調解是一個自願、非約束性的解決爭議程序,調解員則以中立身份協助爭議雙方在私人及保密的環境下達成共識。過程當中,調解員以專業知識協助雙方在充分了解各自利益和需要的基礎下,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調解員不用判別事件的是非對錯,其作用是打破僵局,鼓勵當事人友好和解,免於訴諸法庭的成本,達致雙贏局面。現時香港的調解員主要分為綜合調解員及家事調解員,調解範疇主要為勞資爭議、工程及商業糾紛、鄰舍糾紛及家庭調解等。
    「調解員」的資格
    香港暫時未有對「調解員」資格設牌照制度,有興趣人士可修讀經香港調解資歷調解評審協會(HKMAAL)認可的培訓課程,修畢後自費報考HKMAAL統籌的資歷評核,成為HKMAAL認可「綜合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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